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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对新型职业农民有哪些项目扶持?
时间:2015-11-19游览:1380
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等七部门下发的《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》,现有农业优惠政策和项目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。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类农业补贴和优惠政策;其创办或领办的农村经济实体,优先入驻当地农民创业园(示范基地),达到市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扶持标准的,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和扶持;其发展设施农业、标准化种养殖、林下经济、农业“五新”等,符合条件的优先扶持;实行连片规模经营的,其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,优先列入农业综合开发、高标准农田建设或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予以扶持;其创办的农业实体项目新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连片20亩以上的,流转合同生效后给予生产设施用地面积1%的支持;其创办的农产品加工项目,符合要求的优先补助;其创办的经营主体获得农业部所属机构农产品认证、认定的,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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